提醒您,本作業功能,會使用到javascript呈現作業過程的訊息提示或功能呈現,操作過程請開啟「使用javascript」功能。謝謝。
Remind you that this job function will use the message prompt of javascript rendering process, please open the "use javascript" function. Thank you.

::: 施錫華等5人明治37年仝立水涵定約字

點擊檢視本網站使用鍵盤操作相簿說明:
  • 向上鍵:照片選單顯示
  • 向下鍵:照片選單隱藏
  • 向左鍵:上一張照片
  • 向右鍵:下一張照片
  • ESC鍵:離開相簿
圖片授權聲明: 僅限公開瀏覽
文物名稱
施錫華等5人明治37年仝立水涵定約字
登錄號
2022.006.0031
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民間文書
歷史分期
1895-1912(日本時代-明治時期)
推測年份
190409~190409
材質
紙質
尺寸/重量
長度(X軸):40cm 寬度(Y軸):28cm 重量:2.6g 
關鍵字
仝立水涵定約字、施錫華、施希修、施錫祥、林福對、林先進、林瑞仁、陳林傳、竹圍庄、四股
文物描述
本物件為1份「仝立水涵定約字」,簽約日期為明治37年(1904)9月。簽約緣起大約是施錫華、施希修、施錫祥、林福對、林先進等人,在其所有的桃澗堡竹圍庄土名四股的公坡上,做有引水設施6尺6寸,施錫華、施希修、施錫祥分得5尺,林福對、林先進分得1尺6寸。但因林福對、林先進取得竹廣涵所有權,請來公親仝堂三方議定,竹廣涵尾出水之2寸4分流水灌溉,之後不得私自處置,公坡上涵門一約定使用等說明。簽約人施錫華、施希修、施錫祥、林福對、林先進,為公親人林瑞仁,代筆人陳林傳。因此可知,本契約是協商如何應用水源灌溉的契約;林福對、林先進、林瑞仁皆為林氏宗親。

林福對,生於咸豐元年(1851)的「草仔崎」,卒於大正8年(1919),享年68歲;娶妻林曹氏連娘(1859-1924),生有林田、林賽二子。林福對為林成光派下七世孫,原為林成光派下二房林玄文(1784-1838)之曾孫、林賜愛 (1829-1868)長子,出生後過繼給林成光派下四房林玄伙(1788-1827)長孫-林梧扶(1836-1869)為子,自小生長在草仔崎338番地(今慎德居所在地)生活,未參加科考,曾請親戚至慎德居開設私墪,教導子弟。林福對生長之年代,恰好為清廷簽訂「中英南京條約」(1842),開闢五口通商口岸(廣州、廈門、福州、寧波、上海)之時,使得臺灣也因此被帶動而商業繁榮。因此,林福對除從事農墾事業外,利用輕便車自臺灣南部購買黃豆,與妻子一起從事豆干的製作與販賣,生意興隆。林福對的豆乾生意並無商號,當時都說是「福對仔的豆乾」。聽說,後來生意好到做不來,還曾聘請工人來幫忙製作,最遠曾走賣到竹圍仔埔頂仔(現在桃園國際機場的範圍內);至於是否有去到大溪賣豆乾,就不得而知了。林福對憑藉著販賣豆乾的生意,使得林家產業得以再度興盛,得以將原茅草屋改建成紅磚瓦式家屋,因而有「紅瓦厝」之稱。之後,因械鬥而將「紅瓦厝」焚毀,再於晚年原地修建「慎德居」,目前祖厝慎德居內尚保留有製作豆干的器具。
編目者
陳柏志
編目日期
2023/02/08
最後更新日期: 2025/03/13
TOP
0 藏品申請清單
  • 目前無待申請授權藏品資料
查看授權申請
列表呈現最多10筆,可點選授權申請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