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41.5cm 寬度(Y軸):43cm 重量:5.5g
關鍵字
立歸就字契、林飛鵬、林飛煌、林玄興、林玄錫、李明珠、鄭文讓、理番分府、坑仔社通事、添旺長行、坑仔社業戶、夏侯立
文物描述
本物件為1份「立歸就字契」,簽約日期為道光8年(1828)11月。簽約緣起大約是林飛煌,因繼承鬮分所得位在坑仔內水田1所。今因乏銀應用,願將此業出賣他人,托中仍向歸就與胞兄飛鵬,相議時值田價銀1,235元。簽約人立歸就字林飛煌,在場人林玄興、知見人林玄錫、為中人李明珠、代筆人鄭文讓。本契書中,業主之下蓋有二方印章︰一方印有「理番分府」、「給坑仔社通事」、「添旺長行戳記」等字樣;另一方印有「坑仔社業戶夏侯立圖記」由於並未掌握到完整的林氏宗族族譜,待日後進行文物研究時,再深入了解林氏宗族之關係,才能深入理解本契書之內涵與意義。
「理番分府」指的是清廷於乾隆31年(1766)鹿港的「北路理番同知」,與設在臺灣府的「南路理番同知」,後於光緒14年(1888)裁撤理番廳,歸各縣辦理。「分府」即為理番同知,為正五品官。道光8年(1828)時任臺灣府北路理番鹿仔港海防捕盜同知(又稱北路理番鹿仔港海防捕盜同知),為王蘭佩。
「坑仔社業戶夏侯立圖記」中,「夏侯立」為清初時期南崁地區通事。夏侯立出身南崁地區,於前任通事萬里嘓過世後,接任為南崁、霄裡、龜崙、坑仔等社通事。乾隆31年(1766)夏侯立過世後,再由出身坑仔社的麻美屢接任。由於夏侯立為麻美屢胞叔,所以夏侯立也可能出身於坑仔社。然而,夏侯立已於乾隆31年(1766)過世,本張契書業主仍蓋有夏侯立之印,二者相差62年之久,尚須之後進行文物研究時釐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