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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昭和4年邱和尚任新豐郡部實行小組合公共埤圳嘉南大圳組合外塭子區實行小組合總代人選任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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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名稱
昭和4年邱和尚任新豐郡部實行小組合公共埤圳嘉南大圳組合外塭子區實行小組合總代人選任狀
登錄號
2021.051.0071
類別
器物類 > 政治社教 > 證明證件
歷史分期
1926-1945(日本時代-昭和時期)
推測年份
1929~1929
年份描述
昭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產地源始/製造地
新豐郡
材質
紙質
尺寸/重量
長度(X軸):19.5cm 寬度(Y軸):27cm 重量:6.7g 
關鍵字
公共埤圳、嘉南大圳組合、水圳、實行小組、邱和尚、總代
文物描述
1.本件為邱和尚先生於1929年(昭和四年)選認為公共埤圳嘉南大圳組合新豐郡部外塭子區實行小組合總代人之選任狀。依據組合規約第四十三條辦理。
2.實行小組合為「公共埤圳嘉南大圳組合」底下最小編制單位,以區域劃分,由無給職的組合員組成,負責區域內灌溉水道修繕、分配事宜。
編目者
陳怡菁
編目日期
2022/04/12
最後更新日期: 2023/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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