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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44年張子敬國防部預備幹部適任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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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名稱
民國44年張子敬國防部預備幹部適任證書
登錄號
2019.036.0012
類別
器物類 > 政治社教 > 證明證件
歷史分期
1945-1965(二戰後初期)
年份描述
民國44年9月10日
產地源始/製造地
臺灣
材質
紙質
尺寸/重量
長度(X軸):26.9cm 寬度(Y軸):25.6cm 重量:7.7g 
關鍵字
兵役、軍醫
文物描述
本件為民國44年9月10日國防部核發給張子敬的預備幹部適任證書,證書為制式印刷,正面有一圈藍色幾何紋方框,框內有證書內文,為印刷加手寫毛筆字,文字內容:「預備幹部適任證書 張子敬民國五年二月十八日生台灣省台中縣人於四十四年八月五日在國防部地方醫事人員衛生勤務講習班講習期滿核定適任業科預備軍官此證 國防部長俞大維 參謀總長彭孟緝 中華民國四十四年九月十日 預醫字第3021號 」。國防部長與參謀總長二人姓名下各蓋有小官章,獎狀左上角貼有張子敬兩吋半身黑白照,獎狀左側有「國防部印」方形關防朱印與斜蓋騎縫印。證書背面則印有注意事項共計五大點,內容主要說明經地方醫事人於衛生勤務講習班受訓期滿的地方醫事人員須依照兵役法第13條之規定,發給預備幹部適任書,列為在鄉軍人,並向居住地之鄉鎮公所辦理報到備查,此為亦須依兵役法之規定接受動員、教育、演習、點閱、臨時召集等之管理編組。此證書必須妥善保存,如有遺失須上報國防部補發。
編目者
葉前錦
編目日期
2020/02/25
最後更新日期: 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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