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63.9cm 寬度(Y軸):39.7cm 高度(Z軸):0.2cm 重量:204g
關鍵字
典契、新港社、標朥蜜、來順來、東順元、机光宰、木柵社、戴文宗
文物描述
1.本件藏品為同治5年(1866)2月所簽立之「典契」,即典讓土地使用權所簽訂之契約。從內文中得知,立約人為新港社二延首標朥蜜、番耆來順來、東順元、机光宰等人,繼承先輩在舊木柵社開墾的山坪田園。然因公務欠缺經費,經過協議後願將該處田園出典,透過仲介而典給同社之人戴文宗,並在三面言議之下,訂為時價銀50大元。付銀之後銀主可自行招佃耕作、收成自利,且典讓的期限則不限,直至二延番耆眾等備足契面銀,贖回原契時銀主不得刁難,但至期無銀贖回的話,則仍依舊約由銀主管理。同時保證該批田園,確實是二延眾番耆所繼承的先輩開墾之業,與其他的番親無關。為避免日後反悔、恐口無憑,於是立下該「賣杜絕盡契」一紙,連同開墾證明之「林粧開耕字壹紙」一紙,合計共二紙。2.前述中的「新港社」,是平埔族西拉雅的四大社,是以臺南市新市區為核心,從鹽水溪到二仁溪以北一帶為其傳統領域。至於出典土地坐落之「木柵社」,即西拉雅人重要聚落十三庄之一的「木柵庄」,約現今高雄市內門區的木柵里和內興里。3.此外,「二延首」是指第二年齡階層組織的領導人,因傳統部落還保持年齡階層的組織管理制度,而「延」則是引自閩南語中,彼此相同年齡的稱法。4.位在契末的署名處,其中做為見證的「知見人」是來清元,仲介本次買賣的「為中人」,則是頭目卓清龍,代筆的「代書人」為高朝華。5.此外在時價銀之前出現特殊字碼「〦〨」,也就是名為「蘇州碼」的民間數字符號「六八」,在此所指即是「六八佛銀」,即銀元與銀兩兌換的折算率為0.68,但僅限於臺灣南部地區通行。至於「蘇州碼」是起源自蘇州地區,別稱為「花碼」或「草碼」,在臺灣則稱之為「菁仔碼」或「臺灣碼」,時見於古廟碑記中的信眾捐銀,或是建廟耗費的工料記錄以及帳簿。6.由此可知本契所使用的貨幣是「佛銀」,源自於西班牙發行的錢幣,其後涵蓋歐洲各國的錢幣,流通於海上貿易發達的台灣與東南沿海。至於契面銀的金額,是直接使用面值上的幣額,而非換算過銀兩。76.全契原文:仝立典契新港社二延首標朥蜜、番耆來順來、東順元、机光宰等。有承先輩開墾山坪园一所。坐落土名旧木柵社後觀音搭座。東至大崙頂分水為界。西至溝直透菁斛墘。南至水圭潭山頂分水為界。北至戴家山透橫崙分水為界。四至各明白為界。今因公事乏銀費用。蜜等公議愿將此山坪园併竹木菓子出典外。托中引就向與本社番戴文宗出頭承典。三面言議。時價銀〦〨(六八)伍拾大元。其銀即日仝中見交訖。其山坪园隨即踏明界址。交付銀主前去掌管招佃耕作。收成抵利。其竹木菓子。聽銀主任從其便。眾等不敢阻擋。言約不拘年限。随聽二延番耆眾等偹足契面銀贖回原契。銀主不得刁難。如是至期無銀取贖。依旧付銀主管耕。不敢異言。生端滋事。保此山坪园。係是二延仝眾番耆承先輩開垦之業。與別番親無干。亦無重張典掛別番、漢財物為礙。以及來歷交加不明等情。如有不明等情。二延首仝番耆自出頭抵當。不干銀主之事。此係二比甘愿。各無反悔、抑勒。恐口难凴。仝立典契壹紙併帶林粧開耕字壹紙。共弍紙。付執存炤。 即日仝中見收過契面銀伍拾大元。完足再炤。 為中人 土目卓清龍 知見人 来清元 ○ 東順元 ○同治伍年弍月 日仝立典契標朥蜜 番耆 來順唻 ○ 机光宰 ○ 代書人 高朝華 ○ 印:□ (卓清龍) 印:○/新港社二 (標朥蜜) 延首合□
參考資料
1. 林川夫主編,1990。民俗臺灣(中譯本),臺北:武陵出版社2.王爾敏,2015。國史瑣談(八),國史研究通訊 9:4-53.臺大資工數位典藏與自動推論實驗室,http://thdl.ntu.edu.tw/suzhou(瀏覽日期:2022/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