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48.5cm 寬度(Y軸):48.6cm 高度(Z軸):0.4cm 重量:617g
關鍵字
房地買賣、賣山關字、潭頂庄、牛稠埔庄、茄拔庄、林海、林波池、風水
文物描述
1.本件藏品為光緒2年(1876)3月所簽立之「賣山關字」,即出賣可做為風水墓地所簽訂的契約。從內文得知立約人是潭頂庄人林海,繼承有祖父種樹砍柴的荒地,坐落在圡名牛稠埔的地方,由於經濟困難而欲抽出一小塊地變賣,可供做為風水墳地,透過仲介而賣給茄拔庄的林波池,時價為銀10大員。付銀之後銀主即可前去修理墳墓、不得阻擋。同時還保證該風水之地,確實是從其祖父繼承而來,與其他房親等人無關。為避免日後反悔、恐口無憑,於是立下該「賣山関字壹紙」一紙。
2.前述中的「潭頂庄」,是位於現今臺南市新市區潭頂里;出售土地所在的「牛稠埔庄」,是位在臺南市的山上區。至於購買的銀主來自「茄拔庄」,則是現今臺南市善化區的嘉北里。
3.位在契末的署名處,見證的「知見人」為林粒,而仲介本次買賣的「為中人」是鄭仲旧,而代筆的「代書」則是林海自己。
4.關於契面上除了前述人士的簽名之外,並無任何官署認證的用印,又稱之為「白契」。通常是為了爭取時效、避免報官核備而曠日廢時;或是蓄意隱瞞不報、規避繳納契稅,甚或隱田以便逃漏稅賦。
5.全契原文:
立賣山関字人潭頂庄林海。有承祖父應份柴埔壹所。坐落圡名在牛稠埔
下。愿抽出風水地壹所。東至闊一尺。西至闊一丈。南北各至一尺四。四至明白
為界。今因乏銀費用。愿踏出風水地壹所。賣與茄拔庄林波池。時價銀拾大
元正。其埔隨即踏明界址。交付銀主前去修理墳墓。不敢阻當(擋)。此係是海承
祖父應份之額。與別房人等無干。此係二比甘愿。各無反悔。口恐無憑。今欲有
憑。合抽出賣山関字壹紙。付執存炤。
知見人 林粒 ○
為中人 鄭仲旧 ○
光緒弍年叁月 日立出山関字 林海 ○
代書 自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