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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乾隆22年12月陳阿許等立杜賣契

文物名稱
乾隆22年12月陳阿許等立杜賣契
登錄號
2019.018.0065
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民間文書
歷史分期
1736-1796(清代-乾隆)
推測年份
1757~1757
年份描述
乾隆22年(1757)12月簽立
創作者/製造者
陳阿許
產地源始/製造地
安徽省祁門縣
材質
紙質
尺寸/重量
長度(X軸):50.8cm 寬度(Y軸):56.3cm 重量:5g 
關鍵字
房地買賣、典租契、陳阿許、伯文廷、魚鱗圖冊
文物描述
1.本件藏品為乾隆22年(1757)12月所簽立之「杜賣契」,即土地賣斷所簽訂之買賣契約。從該內文得知立約人是壹婦人名陳阿許及其子良司,繼承位在本都一保的水田共計九筆,每年原收租共計25秤1斤,經過折寔(實)之後得20秤正。因故擬將前述土地委託仲介,自願出售給伯文廷兄弟,而成為其名下為業產,議定時值價銀共30兩。因不再另立推單,而立此契以資為憑。
2.前述土地標的「金家園」等九處地名雖然明確,但遍查臺灣古地名並無對應資料可查;再查官署印鑑的地方主管,竟是漢文滿文並列的「祁門縣」,即安徽省著名的紅茶產地。由此可知該份地契並非臺灣地契,是被渡臺先民從原鄉攜帶而來,或可能是張永宗自己所買。
3.契約中提及稅糧「照依鱗冊」,「鱗冊」的全名為《魚鱗圖冊》,是指官方刊行的土地丈量與登錄之簿冊,由此可知當年的官府,已經執行完成土地清丈、計田納賦的制度管理。
4.位在契末的署名處,未見做為見證的「知見人」,以及仲介交易的「為中人」,而直接以「中見族」的身分,兼任前述二種的職責。至於「代筆」人良試,則是立約人陳阿許之侄。
5.全契原文:
立杜賣契弟媳陳阿許。仝男良思。今將承祖分受民水
田玖號。坐落本都一保。土名金家園。計原租肆秤七斤。折寔
租叁秤弍斤拾壹兩。又壹號土名角塢擔。原全租叁秤
正。又壹號叁保。土名橫路頭。原租弍秤柒斤。折寔租
壹秤捌斤。又壹號四保。土名坳背後。原租肆秤。折寔
弍秤捌斤。又壹號土名小麥坦。原租弍秤壹斤五兩。
折寔壹秤拾斤六兩。又壹號角皮彎。原全租壹秤柒斤。
又壹號座上肥株樹底。原全租叁秤。又壹號東源塢柵
樹下。原租弍秤肆斤拾壹兩。折寔壹秤柒斤。又壹號土名
寺基里。原租弍秤二斤。折寔弍秤。前田九號共計原租
弍拾伍秤壹斤。折寔租弍拾秤整。自情愿托中。盡數立
契。出賣與 伯文廷兄弟名下為業。三面議定。時值價銀
共叁拾兩整。在手足訖。契價儅日兩明。其田未賣之先。並
無重復交易。來歷不明。賣人承當。不干買人之事。自
成之後。二各無悔。如悔者甘罰白銀弍兩。公用仍依此
契為準。所有稅糧依照鱗冊扒入。買人位下供解毋詞。
再不另立推單。今欲有憑。立此賣契存照。

乾隆弍拾弍年弍月拾壹日 立賣契人弟媳 陳阿許 ○
                 仝男良思 ○
              中見族侄 良延 ○
             依口代筆婿侄良試 ○
方印:祁門
        縣印
編目者
委託編目-博典科技文化有限公司
編目日期
2022/10/19
最後更新日期: 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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