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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緒4年7月塩水港街詹牛港等人立轉典店契

文物名稱
光緒4年7月塩水港街詹牛港等人立轉典店契
登錄號
2019.018.0037
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民間文書
歷史分期
1875-1895(清代-光緒)
年份描述
光緒4年(1878)7月簽立
創作者/製造者
詹牛港
產地源始/製造地
臺南市鹽水區鹽水港
材質
紙質
尺寸/重量
長度(X軸):48.8cm 寬度(Y軸):49.1cm 重量:12g 
關鍵字
轉典店契、塩水港街、詹牛港、詹壠、詹賬、詹祿、韓耀章、下加冬堡、店仔口街、韓家公館、吳元記號、水井
文物描述
1.本件藏品為光緒4年(1878)7所簽立的「轉典店契」,即再次轉典質押店鋪借貸所簽立之契約。從內文得知立約人是塩水港街的詹牛港,連同姪子詹壠、詹賬和詹祿等三人,繼承祖父從韓耀章典過來的瓦店一間。建築結構是前後二進、座東向西,其址位在下加冬保的店仔口街北之中街。由於缺乏資金可用,有意將此店鋪再次轉典借貸,在問過至親無人承受後,於是透過仲介將前述的店鋪,典給客庄内庄吳元記號,經過三面言議訂價為六八佛銀520大員。付銀之後銀主可掌管經營、收税營利,同時業主須保證該店確實是繼承祖父明典而來,與其他房親無干,也無重複典當他人等情事。本約是雙方合意簽定、各無反悔,於是立下轉典契字一紙。
2.前述立約人所在的「塩水港街」,隸屬於「塩水港堡」所轄的十一街庄之一,其範圍是以現今臺南市鹽水區的市中心為主,其中又以鹽水港、觀音亭附近是歷史較悠久的聚落。關於「下加冬保(堡)」,在過去是分有南、北二堡的行政區劃,其中又以臺南市後壁區的下茄苳泰安宮,是當地重要的歷史聚落;此外店鋪具體位置的「店仔口街」,即是臺南市白河區的舊名,自古是通往下茄苳的必經之路,歷史聚落又以店仔口福安宮附近為主。至於出面承典者是來自客庄的「內庄」,也就是現今臺南市白河區的庄內里。
3.位在契末的署名處除了立約人之外,做為見證的「知見人」是詹洪氏,仲介本約出典的「為中人」是黄阿諍,而代筆本約內文的「代書人」則是李清輝。
4.另在契約之末另有補註說明:「上手韓家偹足契面銀取贖。不待年限。」即上一手的原典主韓耀章之家人,日後如若備銀前來贖回時,則不受年限之限制。
5.在時價銀之前出現特殊「蘇州碼」的「〦〨」(六八),連結後即是指「六八重佛銀」,由此可知契銀所使用的貨幣為「佛銀」,源自於西班牙發行的錢幣,其後流通於海上貿易發達的臺灣與中國東南沿海。在此的契面銀金額,是直接使用面值上的幣額,而非換算過銀兩;至於「六八」是指銀元與銀兩兌換的折算率為0.68,所以稱為「六八佛銀」,主要是在臺灣南部地區通行。
6.有關民間數字符號「蘇州碼」,是起源自中國蘇州地區,別稱為「花碼」或「草碼」,在臺灣則稱之為「菁仔碼」或「臺灣碼」,時見於古廟碑記中的信眾捐銀,或是建廟耗費的工料記錄及各式帳簿。
7.全契原文:
親立轉典店契字人塩水港街詹牛港、姪壠/賬/祿。有承祖父明典過韓耀章瓦店壶座。前後两進。又帶比連北畔壹座。址在
下加冬保店仔口街北中街。坐東向西。東至韓家公館滴水。西至街路。南至吳家店。北至黄家店。四至明白爲界。今因乏銀
使用。愿將此瓦店壹座两進。併帶北畔壹座。連地基並配後深井水井壶口公用。出為轉典。先問至親人等不能承受外。托中引
就。向與客庄内庄吳元記號出首承典。三面言議定典出〦〨重佛銀伍佰弍拾大員。其銀仝中交收足訖。其瓦店隨即踏明界
址。交付銀主前去掌管出税、收税抵利。不敢異言、生端滋事。保此瓦店係是牛港承祖父明典物業。與别房人等無干。並無重
張典借他人財帛。以及上手來歷交加不明等情。如有不明。牛港一力抵當(擋)。不干銀主之事。限至拾年終滿。偹足契面銀取贖
銀主原契。不得刁难。此係两愿。各無反悔。口恐無憑。今欲有憑。親立轉典契字壹紙。併上手印契弍帋。共叁紙。付执為炤。
  即日仝中親收過契面〦〨佛銀伍佰弍拾大員。完足再炤。

             知見人 詹洪氏 ○
             為中人 黄阿諍 ○   賬 ○
光緒肆年柒月 日親立轉典店契字人 詹牛港 ○胞姪 壠 ○
             代書人 李清輝 ○   祿 ○

印:振發
  □□

後批明上手韓家偹足契面銀取贖。不待年限。批明再炤。
參考資料
1.涂豐恩,2011。臺灣契約文書的蒐集與分類(1898–2008)臺灣文獻,63(2)。臺北市:國史館台灣文獻館。
2.張益祥,2004。清代民間買賣田產法規範之研究:以官方表述為中心。臺北市: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3. 林川夫主編,1990。民俗臺灣(中譯本),臺北:武陵出版社。
4.王爾敏,2015。國史瑣談(八),國史研究通訊 9:4-5。
編目者
委託編目-博典科技文化有限公司
編目日期
2022/12/22
最後更新日期: 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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