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18.1cm 寬度(Y軸):25.5cm 重量:2.2g
文物描述
本件係南門工廠收到嘉義分局運來生鴉片所開立之收據,也是次件之後續文件。南門工廠係當時專賣局所屬工廠,其前身為專賣局南門工場,明治32年(1899) 「臺灣樟腦並樟腦油專賣規則」公告,同時『臺灣樟腦局官制』發布,開始建造樟腦製造工場,初期稱為「臺北樟腦局南門外試製所」,同年7月樟腦局官制改制,改名為「臺灣樟腦局樟腦製造工場」。明治34年(1901)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官制發布後,樟腦局廢止,原「臺灣樟腦局樟腦製造工場」改為「阿片樟腦工場」,隸屬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同時製造阿片之製藥所亦廢止,阿片的製造改由專賣局製藥課主管。 南門工場成為當時製造及試驗樟腦、阿片兩大專賣品的地方。1945年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改稱之為專賣局南門工廠。因其有阿片業務,所以嘉義分局將其所經手之生鴉片、嬰粟殼、嬰粟種子交由南門工廠代為保管。長官公署時期南門工廠廠長是由專賣局局長兼任,所以收據末有「南門工廠兼廠長」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