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38.9cm 寬度(Y軸):26.8cm 重量:11.4g
文物描述
本件為紙本文件,共有3件。第1件為手寫油印本,是嘉義三山國王廟等15廟代表張孝明向嘉義縣議會議長、議員提出之請願書,內容為盼能塗銷濟美會及其沿革,以及恢復原各寺廟名義產權之請願書,然不載繫年。第2件為鉛字印刷本,記有「下列公社黨,有包庇其黨羽、防害兵役之嫌,敬請徹查究辦」等字,以及「貪汙侵佔事實」之表格。第3件為鉛字印刷本,事由敘明「為公社黨背叛總統府令,防害兵役、企圖動亂,急請迅予連絡軍、憲、警徹查偵辦,以維憲法」,並提出「請連絡軍、憲、警撤查」及「請鈞長以護國庇民為重,徹底查究,以重法治」兩項請求。後兩件亦皆不載繫年,因形式、字體類似,有可能原屬同一份文件;而從其遣詞用字來看,有可能也是民間向政府呈遞的請願書之類文件。 有關張孝明請願案,仍可見於臺灣省議會檔案「張孝明請願為建議地政局令飭嘉義地政事務所遵照行政院令塗銷濟美會名義恢復原捐助寺廟名義案」,其案卷時間落於1960年6月4日至1961年3月20日之間,當知第1件手寫油印本的時間應在1960年代。惟伴隨第1件的其他兩件,則與「公社黨」較為有關,第1件所提到的羅塗,在第2件列名為挪用建醮資金資助公社黨之人;第3件則又陳述濟美會解散後公社黨張廷柱等人的行動,故3件彼此相關,可能曾被收整為同一批文件。按張廷柱為戰後政治案件被判刑者之一,這些文件是否跟該案有關,仍尚待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