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民間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收據憑證
尺寸/重量
長度(X軸):34.6cm 寬度(Y軸):27.5cm 重量:11.5g
文物描述
本件屬於木屐蘭洪家文書其中一件,為明治35年(1902)4月,日本官方發給洪長遠的契尾。明治30年(1897)光緒18年(1892)12月南投廳五城堡中木屐囒庄第一番戶洪長遠向南投廳埔里庄堡牛眠山庄潘六官菗干,買斷座落在南投廳埔里社黃字第1815號田地,買賣價銀30員。已納稅金90錢。契尾番號埔買第371號。 此契為大日本帝國政府印刷文書,背後已托裱,中間有條狀破損,破損已修補,有損及契上文字無法解讀。此契尾上蓋印「南投廳堡」1印。契尾為買賣土地後向官方申報,由官方依據契稅規則收取契稅,並核發契尾作為已繳契稅憑證,此契為日本政府所發,按照明治30年律令第四號契稅章程授執。此契可了解中部埔里、魚池地區土地買賣的情形,並可觀察到清朝過度到日本後地名的變化。此契的頭契為〈光緒21年2月潘六官菗干杜賣盡根田契〉,和其相關的有陞科丈單〈光緒13年12月業主潘六官菗干丈單〉,契約具連續性與珍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