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民間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契約
年份描述
光緒16年3月,即1890/04/19-1890/05/18
尺寸/重量
長度(X軸):31.1cm 寬度(Y軸):42.2cm 重量:7.1g
文物描述
本件屬於木屐蘭洪家文書其中一件,為光緒16年(1890)3月,大林庒王番將自己開墾好的早冬水田地,以銀22大員,賣斷給木屐蘭庒洪長遠。今王番(王豐瑞)因乏銀度日,將此地賣斷給洪長遠。賣方保證此地來歷清楚,如有典讓、借貸等不明情事,概與買方無涉。此契並帶典契一紙。代筆人王廷献,中人巫呆九,在場見證人胞弟阿潭。 此契背後已托裱,契面摺痕處破損已修補,契上文字仍能辨識解讀。此契為紅契,契上蓋有官方的紅印,契上蓋印「印契」、「驗訖」、王番「王豐瑞」、「臺灣府埔里社」官印等共6枚,5枚能清楚辨識,印章數量多,印內容透露的訊息,值得進一步研究解讀。此杜賣盡根字可了解中部埔里、魚池地區漢人土地買賣的情形,此件與108030-0054〈光緒16年3月大林庒王番杜賣盡根早冬水字〉為同一組契約,係雙方持有其中之2,契約具連續性與珍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