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民間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收據憑證
年份描述
光緒19年2月,即1893/03/18-04/15
尺寸/重量
長度(X軸):39cm 寬度(Y軸):55.2cm 重量:11.5g
文物描述
本件屬於木屐蘭洪家文書其中一件,為光緒19年(1893)2月,官方發給埔里社廳業戶修文社的契尾。光緒13年(1887)10月修文社向蘇乾輝買斷坐落在頭社洋的田地,買賣價銀200大元,已向官方繳清契稅銀4兩2錢的契尾憑證。此契尾收據字147號,由布政使司所核發。 此契為印刷文書,背後已托裱,有少許破損已修補,契上主要的人名、地名處能清楚辨識解讀。此契尾上蓋有完整官章3枚,印內容透露的訊息,值得進一步研究解讀。契尾為買賣土地後向官方申報,由官方依據契稅規則收取契稅,並核發契尾作為已繳契稅憑證。此契可了解中部埔里、魚池地區土地買賣的情形,此件的頭契為108030-0049〈光緒13年嘉義縣城內蘇乾輝杜賣盡根契〉,契約具連續性與珍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