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民間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收據憑證
尺寸/重量
長度(X軸):39.5cm 寬度(Y軸):54.5cm 重量:11.1g
文物描述
本件屬於木屐蘭洪家文書其中一件,為光緒20年(1894)官方發給埔里社廳業戶洪長遠的契尾。光緒3年1月洪長遠向柯大目買斷坐落在東勝庄的田地,買賣價銀12大員,已向官方繳清契稅銀2錢5分2厘的契尾憑證。 此契尾收據字966號,由布政使司所核發。 此契為印刷文書,背後已托裱,摺痕處的橫長條破損已修補,契面文字、人名與地名,仍可清楚辨識解讀。此契尾上蓋有完整官章3枚,印內容透露的訊息,值得進一步研究解讀。契尾為買賣土地後向官方申報,由官方依據契稅規則收取契稅,並核發契尾作為已繳契稅憑證。此契可了解中部埔里、魚池地區土地買賣的情形,其頭契為108030-0030〈光緒3年1月柯大目賣盡根田契〉,契約具連續性與珍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