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民間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契約
年份描述
光緒14年10月,1888/11/04-12/02
尺寸/重量
長度(X軸):37.4cm 寬度(Y軸):49.5cm 重量:15.8g
文物描述
本件屬於岸裡社潘家文書其中一件,為光緒14年(1888)10月張黃氏鬮分家族田產給3位皆已結婚的兒子。母張黃氏因為家庭不睦,屢屢發生口角,故囑咐鬮分田產、銀元,邀請房親見證。鬮分24大員為母親黃氏贍養費,長子黃蔡英鬮分到賣豬2隻銀6大員,作為長子例餘。之前父親所留的遺債有68大員,由長子黃蔡英和次子黃紫英對半均分償還,谷糧照家戶人口均分,家內器具則均分3份。在房親祖先前祭拜抓鬮,以為約定。因為三男黃多英及妻尚年幼,待長成後再平均分擔債項與母親養贍。 本件背後已托裱,契上破損已補,破損處沒有損及契上文字,仍能清楚解讀。此件可了解中部地區漢人家庭內,因家族不睦需鬮分遺債、田產的情形,具有珍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