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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慶6年何讚興等人立繳賣杜根盡絕契契頭及契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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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名稱
嘉慶6年何讚興等人立繳賣杜根盡絕契契頭及契尾
登錄號
2017.017.0465
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民間文書
歷史分期
1796-1821(清代-嘉慶)
材質
東方繪畫
尺寸/重量
長度(X軸):162cm 寬度(Y軸):60.8cm 高度(Z軸):3.2cm 重量:255g 
關鍵字
大肚西堡、新盛庄、陳士俊
文物描述
本文物為契頭及契尾組成。契頭中記載為何讚興等人,因其位於大肚西堡新盛庄的土地其親戚不願接手,而於嘉慶6年(1801年)11月,以980大員正銀賣給溪南堀後庄陳士俊,而其內容中也蓋有彰化縣的關防印,而日期右側則寫有「業主王」,並蓋有其紅色印章。而契頭左側則為其契尾,蓋有彰化縣的關防印。
在清代,民間對於土地、房產等買賣都需向政府繳稅,以簽訂的賣契向政府納稅,繳交契稅,而政府發放賣契證明一式兩份,交由政府及買主收執,但因黏於契約紙上,被稱為契尾。因附有契尾,代表經過官方認證,蓋有紅色官方印信,因此有契尾的文書,又稱為紅契,但其契稅重,少有人進行登記,而未繳稅給官方取得契尾者,又稱為白契。
參考資料
1.葉鈞培,〈金門清代古文書研究-以契約文書為主〉(台北市:銘傳大學應用中國文學系碩士在職專班論文,2008年),頁190
2.丘世馨,〈古文書契約的修護與保存-以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籌備處之折損契約為例〉(臺南:國立臺南藝術大學古物維護研究所碩士論文,2006),頁11
3.郭紋秀,〈臺灣地區古文書的編排與描述之研究〉(台北市:國立政治大學圖書資訊與檔案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14年),頁20
4.〈契約文書的性質與意義〉,台灣地權與租佃關係研究資料庫,http://twstudy.sinica.edu.tw/twstudy/land/BAR3.HTM,2016.8.4檢索
5.李品慧,〈紙上的約定,歷史的追尋〉,典藏台灣,http://digitalarchives.tw/Exhibition/2506/1.html,2016.8.9檢索
編目者
蔡誌德
編目日期
2019/08/27
最後更新日期: 2023/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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