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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吉澤製鼠印葡萄酒廣告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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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授權聲明: PDM
文物名稱
臺北市吉澤製鼠印葡萄酒廣告單
登錄號
2017.015.0139
類別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廣告與商標
歷史分期
1895-1945(日本時代)
材質
紙質
尺寸/重量
長度(X軸):23.8cm 寬度(Y軸):34.8cm 重量:16.2g 
關鍵字
傳單、葡萄酒
文物描述
日本時代對葡萄酒的規定與現代相差甚遠,標與大多冠上藥用、滋養、衛生等字宣傳,而也以各地區的醫藥酒精及醫藥用葡萄酒的販賣規範以及相關之專賣規定,由報章雜誌可看到1908年前後臺灣本地居民甚至會從日本進口原料釀造,或者參水出售,說明一般民間已對葡萄酒有一定的接受程度,然大多數的報章報導則著重在上層人士間以葡萄酒互相餽贈。本件即以滋養、強壯為宣傳,說明當時一般人對葡萄酒的印象。
參考資料
1.高雄州警務部,《大正十一年十一月 高雄州警察法規》,高雄州警務部,1923,頁993。
2.〈臺南東瀛製酒會社〉,《臺灣日日新報-漢文版》,本刊(5),19071028。
3.〈雜報 /葡萄酒偽造〉,,《臺灣日日新報-漢文版》,本刊(3),19110709。4.郭婷玉,〈1930年代葡萄酒廣告的建康訴求與臺灣社會〉,《多元鑲嵌與創造轉化 : 臺灣公共衛生百年史》,2011。
編目者
蘇斐汶
編目日期
2019/05/13
最後更新日期: 202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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