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16.5cm 寬度(Y軸):12cm 重量:797.2g
文物描述
1.此文件為臺南警察署,拍攝時間不明,為臺南州警部內勤主任田村紋次蒐藏之相片。正面拍攝當時臺南警察署建築,門口可以看見正停放一部汽車,建築側方可清楚看見柱狀排水管,並種植椰樹,影像前方則可見當時電線與碎石路面。台南警察署於昭和6年(1931年)完工,在此之前警察署與臺南市役所皆在臺南州廳內辦公,而戰後國民政府接收後,便改成臺南警察局。
2.兒玉源太郎總督時期對警察制度的改革,主要是在各個行政區域設置不同層級的警察機關。兒玉總督在總督府設警視總長,掌握一切警察權,指揮全台的警察官;同時把全島劃分為二十個廳,各廳下普設警務課,並且在各廳下,設立支廳,以「警部」為支廳長,此時警察開始兼掌支廳長之事務。總督府也透過警察與人民接觸,負擔起稅務、衛生、治安等地方工作。除此之外,川村竹治總督時期所設置的高等警察與經濟警察制度。前者負責鎮壓無產運動與台灣民族運動的特殊任務。後者為日治後期設置的,其任務在偵察並檢舉對於戰時經濟法令的違反案件。1920年之後,總督田建治郎改革警察制度,普通事務改由文官擔任,使警察專門發揮警察本來的功能。但警察機關能把持著警察權,並完全的支配保甲。這顯示日治時期為了統治的方便,將具有日本統治權象徵的警察擺在和被殖民的台灣人接觸的第一線,不僅為統治者宣揚統治權的媒介,也是扮演監督本地人民的角色。而警察雖然是當時的日本帝國監督和控制台灣居民的工具,但實際上警察系統也具有保護及維持台灣社會安定的功能。
參考資料
1.神俊雄,〈日據時期的台灣攝影〉(輔仁大學大眾傳播學研究所,1996)。
2.徐國章,《臺灣總督府警察沿革誌第一篇 中譯本》(南投:國史館台灣文獻館,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