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11.5cm 寬度(Y軸):19.3cm 高度(Z軸):15.2cm 重量:326.5g
文物描述
日治時期,電影又稱為「活動寫真」、「映畫」。電影傳入臺灣初期,被部分官廳、團體所用,主要作為官方教化推動之媒介。而最初放映電影的紀錄則是1899年9月在臺北十字館劇院上映的「美西戰爭」等短片。後期因中日戰爭的爆發,電影宣傳更受官方重視。即便如此,當時電影還是兼具了娛樂功能,甚至能與地方慈善事業或娛樂相互配合,像是募款音樂會等。但因為當時政府認為臺灣人有能力自行製作電影,將不利於殖民統治,因此日治時期台灣並沒有培訓電影相關人才,技術人員如導演、攝影師、燈光師等也依賴日人支援,而生產電影所需之器材,也掌握在日
參考資料
1.陳景峰,〈日治台灣配銷型態下的電影市場〉,《台灣學誌》4期,2011.10,頁45-63。
2.傅欣奕,〈日治時期電影與社會教育〉,臺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臺灣史研究所碩士論文,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