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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木雕護法官將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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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名稱
木雕護法官將像
登錄號
2017.001.1240
類別
器物類 > 宗教禮俗 > 神像及象徵物
歷史分期
1683-1895(清代)
創作者/製造者
不詳
產地源始/製造地
不詳
材質
木質
尺寸/重量
長度(X軸):26.5cm 寬度(Y軸):16.1cm 高度(Z軸):41.1cm 重量:1.7kg 
關鍵字
官將、護法
文物描述
1.本件木雕護法官將像作立姿,表面施以粉雕彩繪安金技法。官將臉色絳紅,皺眉,雙目瞠視,神態威武。頭戴小冠,身穿金色甲袍,袍服粉雕盤飾鎧甲、花卉、雲朵等紋。腰繫玉帶,足穿皂靴,左手持水盂於胸前,右手虛握高舉,手中持物遺失,左腳前伸,左腳後退作丁字步姿態,踏於地面,姿態生動。官將左側有一小童,童子面貌秀氣可愛,頭髮結雙髻,身穿藍色短衣與褐色短褲,腳穿皂靴,模仿將軍動作。官將右側有白馬一匹,白馬配戴綠色馬鞍,頭望向官將。神像整體角色多樣,姿態神情各有不同且生動。
2.道教神祇中有一批護法官將,統稱為合壇官將,民間以為有三十六天將或三十六官將,以符三十六天罡之數。而道教蕩魔大神玄天上帝麾下即從祀有三十六天將,為玉帝敕封之後協助玄天上帝以掃蕩邪魔,因此也常見於主祀玄天上帝之宮廟。(富俐崴文化事業有限公司/謝宗榮計畫主持)
參考資料
謝宗榮,2014,《臺灣的道教文化與祭典儀式》。臺北:博揚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編目者
張淑卿
編目日期
2017/03/14
最後更新日期: 202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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