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24.6cm 寬度(Y軸):18.4cm 高度(Z軸):52.4cm 重量:3.78kg
文物描述
1.本件木雕衙差像,作立姿姿態,表面粧佛已褪去,背面開有長方形入神洞,封榫尚存。雙眼瞠目,顴骨與頦肌凸出,表現出壯年男性憤怒的相貌。頭頂戴煙墩帽,帽上纓飾,身著盤領衣,腰繫布帶,腳穿皂靴,肚腹圓凸,身軀微側向右。立像挺身以雙足分立的姿態站於臺座上,左手握拳置於腰際,右手小臂上舉握拳作持物狀,持物已失。臺座平面近似圓形。
2.衙差為帝制中國司法衙門中負責雜差的人,可分為皂隸、快手、民壯等,其中皂隸負責衙門內值堂,並在審訊過程中,負責拷笞犯人逼取供詞及行刑工作;而快手可分為步快及馬快兩種,負責傳訊犯人及緝捕犯人的工作;民壯泛應雜差,負責設詞訟及補盜賊。快手及民壯可合稱為補役。(富俐崴文化事業有限公司/謝宗榮計畫主持)
參考資料
戴炎輝,1979,《清代臺灣鄉治》。臺北:聯經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