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8.8cm 寬度(Y軸):7.7cm 高度(Z軸):19.2cm 重量:185.3g
文物描述
1.本件木雕衙差像,作立姿姿態,表面粧佛已褪去。頭頂戴方巾,雙眼瞠目,嘴微開,表現出壯年男性相貌,身著右衽窄袖長衣,腰繫布帶,腳穿皂靴,身軀略為向前傾。立像挺身以雙足丁字步的姿態站於臺座上,右手握拳持物橫伸向左,左手握拳向下,持物已失。臺座平面近似方形。
2.衙差為帝制中國司法衙門中負責雜差的人,可分為皂隸、快手、民壯等,其中皂隸負責衙門內值堂,並在審訊過程中,負責拷笞犯人逼取供詞及行刑工作;而快手可分為步快及馬快兩種,負責傳訊犯人及緝捕犯人的工作;民壯泛應雜差,負責設詞訟及補盜賊。快手及民壯可合稱為補役。(富俐崴文化事業有限公司/謝宗榮計畫主持)
參考資料
戴炎輝,1979,《清代臺灣鄉治》。臺北:聯經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