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名稱
經濟部中央標準局商字第0525號核駁Prince Albert & Portrait卷宗
尺寸/重量
長度(X軸):21.1cm 寬度(Y軸):29.7cm 高度(Z軸):0.3cm 重量:56.7g
關鍵字
Princr Albert & Portrait、代表人Princr Albert
文物描述
商字第0525號、Princr Albert & Portrait、代表人Princr Albert、核駁審定理由:商標使用菸類依照台灣省內菸酒專賣實行條例第627條規定非專賣機關在台灣不得製造運銷則無法註冊之必要應與核駁、商標註冊案件處理情形登記表、事項表、委任書、商標局商標註冊證(撰文者:范雅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