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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證責任後龍信用購買販賣利用組合給陳朝傳大詔奉戴儲金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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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名稱
保證責任後龍信用購買販賣利用組合給陳朝傳大詔奉戴儲金簿
登錄號
2014.017.0055
類別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歷史分期
1926-1945(日本時代-昭和時期)
推測年份
1942~1945
材質
紙質
尺寸/重量
長度(X軸):34.8cm 寬度(Y軸):18.9cm 重量:7.6g 
關鍵字
貯金通帳、儲金簿、後龍信用購買販賣利用組合、後龍
文物描述
地址載為後龍120番地。本物件為戰爭期間1943年~1945年期間後龍、公司寮、水尾子、二張犁、大山腳、頭湖、崎頂等地人民之銷帳儲金簿,內頁印有大詔奉戴字樣,並以婚葬儀式簡化、宴會遠慮、新謁見合せ、虛禮廢止、節酒節煙、徒步勵行、副業勉強倡導儲金,另外印有儲簿規定如:不許轉讓、改印需申請等,背頁附有複利合計表。大詔指的是1941年對美、英兩國之宣戰詔書,1942年起每個月8日定為大詔奉戴日,為日本政府為太平洋戰爭所運作的國民運動,隨著戰爭規模擴大,戰時有各項國民強迫儲蓄的舉措,以支援前線戰事,1938年日本政府為因應中日戰爭即推行有愛國儲蓄運動,本物件則為1942年後因應戰爭規模擴大後之儲蓄項目,范雅鈞指出本儲金簿為強制存款,直接由薪資扣除。
參考資料
李力庸,〈日本時期桃園地區產業組合與農村經濟(1913~1939)〉,《戀戀桃仔園:桃園文史研究論叢》,2008,頁33~61。筧勝家,〈臺灣農會報卷頭言〉,《臺灣農會報》,1942。〈愛國貯蓄運動について〉,《部報》,1938。洪紹洋,〈臺灣基層金融體制的型構:從臺灣產業組合聯合會到合作金庫(1942-1949)〉,《臺灣史研究》,20卷4期,2013,頁99-134。
編目者
王美雯
編目日期
2014/06/26
最後更新日期: 202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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