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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昭和11年保險金受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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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名稱
昭和11年保險金受取證
登錄號
2014.011.0233
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民間文書
歷史分期
1895-1945(日本時代)
材質
紙質
尺寸/重量
長度(X軸):18.9cm 寬度(Y軸):10.7cm 重量:1g 
關鍵字
契約文書、保險、保險金受取證
文物描述
1. 本文物為保險金受取證,契約年月為昭和11年(1936)3月28日,付款日期為昭和15年(1940)3月28日,總共一年份,保險金為倍一,目前繳納五十二元,利益分配金為○圓,差引付款額為五十三元,契約者是苗栗郡公館庄蔴齊寮九三番地之張永華,被保險者為貴,證券番號為付利20有限 92.441號,保金全額1000圓,並於證書右邊寫有相關注意事項,而此保險的經營者為明治生命保險株式會社苗栗代理店主黃逢良。文件右上角貼有日南政府印紙收入三錢的印花稅票一張,並蓋有相關戳記;而左下角則有一虛線方框內寫有十元以上收入印紙。
2. 明治生命保險株式會社成立於1881年,其為日本受到國外風氣影響所成立的保險業者,也是專門經營人壽險也就是生命保險的公司,有關於生命保險,在台灣保險的分類上,可以分為社會險與營業險,其中營業險又可以分為人身險與產物險,而人身險也就是生命險包含人壽、健康、傷害等保險,不論是何種保險都被視為一種事前投資的概念。
3. 台灣的保險業始於清代,但一直到日治時期才有專門的產險公司建立,但此時的市場尚未成熟,除大成火在保險株式會社之總店設在台灣外,其他保險公司皆為日本產險公司的分店。戰後,日治時期所留下之十二家產險公司改組為臺灣產物保險公司,而往後隨國民政府來台的五家保險公司有五家,其與台灣產物保險公司共同奠定往後台灣保險業的發展。
參考資料
1. 王泰升,《台灣日治時期的法律改革》,臺北:聯經出版公司,1999。
2. 邱繼正,〈日本生命保險業在台灣市場拓展之阻礙〉,《雙中薈:歷史學青年學者論壇》,2013.01,頁230-264。
3. 李虹薇,〈臺灣產物保險業之發展(1920-1963〉,台北:國立政治大學臺灣史研究所,2014.07。
編目者
蔡誌德
編目日期
2021/04/21
最後更新日期: 202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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