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36.1cm 寬度(Y軸):27.3cm 高度(Z軸):4.5cm 重量:1.9kg
文物描述
1.本物件為臺北市美援道路紀錄影集,相簿正反面皆為紅色書皮,旁邊有繩子綁起來,正面印著「台北市美援道路紀錄影集 台北市美援道路工程處製 中華民國五十二年六月三十日」。
2.所謂「美援」可追溯至1941年二次大戰期間,美國政府透過設立機構與計畫,對同盟國提供戰爭物資援而實施的租借法案(Lend Lease Act of1941)。方式包括經濟與軍事援助。經濟援助包括:直接贈與、貸款、技術合作,以及將美國生產之農產品出售或贈予受援國家,通稱為「四八○號公法」計畫(Public Law 480)。軍事援助包括:提供軍事顧問、訓練與武器裝備之移轉與銷售、以及協助國防建設等。美國對中華民國的援助始於1948年。7月,中美政府在南京簽訂〈中美經濟援助協定〉,同年行政院成立「美援運用委員會」,負責管理運用美援物資。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播遷來台,美援停止,1950年因韓戰爆發而恢復。可說美國對中華民國的援助,其背景是美蘇冷戰的國際局勢,臺灣則為美國反共圍堵陣線的一環。臺灣於1950年起接受美援,至1965年6月30日美援停止,在這15年中,平均每年約有1億美元之援款,用於協助各項經濟建設及國防支出。對於臺灣在穩定進而發展經濟、充實國防、發展基礎建設、改善教育、衛生、公共行政等部分,都有直接的助益與影響。美援援助對象大多為公營事業,其中以電力為主,其次為工礦業、運輸業、石門水庫等,其中與本文物相關之運輸業(包括鐵公路、電信、航空、港務、水運),美援佔比例最高者為鐵路建設、其次為航空,公路建設第三,雖然佔比並不突出,但配合政府撥款及自身資金運用,使各項交工設施復原及改進工作,均有一定成績。
3.國民政府自民國45年起接受美國援助工程費,市府自籌土地徵收、拆遷房屋及青苗等補償費,同時成立美援道路工程處。美援道路有拓寬有新築者,皆以40公尺為計畫寬度,共計9條:羅斯福路、南京東路、敦化北路、仁愛路三段、仁愛路四段、新生北路、重慶北路三段、松江路、民權東西路(延平北路以東)。
參考資料
1.趙既昌,1985。美援的運用,臺北:聯經。
2.文馨瑩,1990。經濟奇蹟的背後:臺灣美援經驗的政經分析(1951-1965),臺北:自立晚報社。
3.美援,臺灣大百科全書,http://nrch.culture.tw/twpedia.aspx?id=3920(瀏覽日期:2019/10/29)。
4.囝仔影音公社,http://www.cm-workshop.com/member_artical_detail.php?articalid=131(瀏覽日期:2020/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