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16cm 寬度(Y軸):23.4cm 重量:5.6g
文物描述
此為選務相關物件,為「檢舉賄選專用信封」,預印收件機構為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信封印有反賄選宣導文案。
臺灣的官辦民主選舉始於日治時期的1935年,在戰後則以1950至1951年的中華民國縣市長選舉為開端。選舉活動的透明公開,一向被視為民主制度的基礎,然而,自1950年地方首長選舉開始實施以來,關於選舉期間候選人「買票」與開票過程「作票」的流言與爭議始終不斷。在戒嚴時期,由於黨外運動對於黨國體制統治正當性的衝擊,上述疑慮每每在競爭激烈的選區中蔓延,進而引發群眾衝突。
西方法制在臺灣的推行始於日治時期,在高等法院外,於臺北、臺中、臺南各設有一所地方法院,地方法院之下又有所謂「地方法院支部」之設置。1933年,「臺南地方法院高雄支部」成立,並附設「臺南地方法院高雄支部檢察局」。此機構在1940年升格為地方法院,其體制特徵在改隸於中華民國政府後仍繼續維持,其附屬之檢查機構於1989年更名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
參考資料
江大樹、陳仁海著,2007。臺灣全志(卷四)政治志選舉罷免篇。南投: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