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9.6cm 寬度(Y軸):24.4cm 重量:3.7g
文物描述
1. 本物件為以地方法院為主題的通知書。正面(右方)印有「臺北地方法院」字樣,右側有車縫線,右上方有「9.11.24.9.12.22.10.1.17.10.2.26」手寫數字。反面(左方)為收件人資料書寫處,左上方貼有兩枚郵票,上者無法辨識面額,下者面額為五錢,蓋有郵戳。收件者為海山郡中和庄的許蹺嶢。左下方有「昭和九年第四七四號書留訴訟書類」字樣,下方有「總構乙七四三」字樣。背面為通知事項,內容為不動產競賣日及場所通知事項。左上方紅色字條為「第五七號差出人許蹺嶢」。2. 西元1896年,臺灣總督桂太郎廢除軍政,改行民政,發布律令第一號「臺灣總督府法院條例」,採三級三審制,臺北地方法院於該年依該條例成立。1898年7月19日總督府改正「臺灣總督府法院條例」,改採二級二審制,全臺地方法院僅餘臺北、臺中、臺南三座地方法院。1945年國府接收臺灣,11月正式將法院全稱改為今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參考資料
本院介紹,臺灣臺北地方法院,http://tpd.judicial.gov.tw/?struID=1&navID=1&contentID=2(瀏覽日期:2018/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