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政府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收據憑證
尺寸/重量
長度(X軸):23.1cm 寬度(Y軸):28.2cm 重量:1.7g
文物描述
劉銘傳進行清丈事業時,各地展開土地清丈,測量登記完畢後會發給丈單,本件為光緒14年(1888)臺灣布政使司發給劉齊臺灣縣丈單。(全文如下)丈單臺字第壹萬伍千伍百拾肆號 臺灣布政使司為掣給丈單事。照得全臺田園,奉爵撫部院劉奏明清丈陞科,今臺灣縣丈報歲字第伍百玖拾肆、陸百叁拾伍陸百陸拾陸號業、田、番田主劉齊即蘇貞源,坐落歸仁南里四甲庄中則園弍坵、下則園壹坵,壹甲壹分弍厘零毫玖絲陸忽正、○甲陸分肆厘貳毫伍絲玖忽弍微、○甲○分陸厘壹毫零絲伍忽陸微,其四至並賦則由縣編造圖冊外,合行掣給丈單,永遠管業。嗣後倘有典賣,應將丈單隨契流交,推收過割須單。 右給本縣業主劉齊即蘇貞源收執。 光緒拾肆年拾壹月日給。 臺灣布政使司。 臺字第壹萬伍千伍百拾肆號。 遵奉奏明隨收清丈經費番銀元角辦訖。備註:歸仁南里四甲庄,位於今臺南市歸仁區西埔里。
參考資料
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3。南投市:臺灣古文書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