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1.6cm 寬度(Y軸):1.6cm 高度(Z軸):1.2cm 直徑:1.6cm 重量:2.1g
文物描述
此物件為紀念章,形式為圓形胸針,在中國地圖上置有「還我河山」字樣。 本物件的持有人為劉樹森(1913-2008),為臺南市的第六屆議員,他出生於河南省信陽縣,畢業於河南開封甲等工專,後投筆從戎加入軍隊,並先後擔任陸軍少將師長、河南省信陽縣長暨成防司令,另也曾擔任團主任支隊司令、團主任團長、代理縣長。劉樹森來臺後定居於臺南,並擔任國民黨臺南市黨部第二組長,女兒為曾經擔任成功大學外文系主任的劉開鈴。 此紀念章提到之「還我河山」一詞,被認為為中國宋朝名將岳飛所題之詞,但中國著名的文字學家張政烺以及朱瑞熙先後表明,此詞為民國文人周承忠、童世亨從岳飛等人的作品中擷取「還我河山」四個字集成此詞,並在日本發起侵占中國東北的「九一八事件」後,於民間發表,藉以激發中國人民,因此此「還我河山」一詞與「抗日」有密切關聯,而這一詞由中華民國政府從中國帶到臺灣後,則在金門及屏東等地的地方景點中出現,產生「反攻大陸」的意義。
參考資料
小野寺史郎,2006。南京國民政府的革命紀念日政策與國族主義,《東亞視角下的近代中國》,臺北市: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