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民間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契約
尺寸/重量
長度(X軸):36.1cm 寬度(Y軸):53.8cm 重量:17.3g
文物描述
本件為明治34年(1901)11月24日,曾水元給曾福清之立歸管盡根水田契字。在契字中載明,曾水元由於缺錢使用,因此決意將分家時取得之長孫份額,坐落土名出水坑口,面積上則田1分2厘4毫4絲,中則田2厘6毫4絲,帶大埤圳水灌溉之水田,在中人曾阿松的仲介以及叔曾福安的見證下,以60大圓賣與叔曾福清。本件代書人為弟曾捷。
參考資料
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23。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