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民間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契約
創作者/製造者
立契人曾阿秀、曾阿春、曾阿成、曾阿來、曾阿清、曾阿安,代書人曾利元
尺寸/重量
長度(X軸):47.3cm 寬度(Y軸):49.9cm 重量:19.4g
文物描述
本件為同治8年5月初6日(1869年6月15日),曾阿秀等所合立之分閹書契字。在契字中載明,曾阿秀、曾阿春、曾阿成、曾阿來、曾阿清、曾阿安兄弟俱各娶家室,因此在叔曾興來、弟曾福親、曾阿滿的見證下進行分家,除長孫份額以及父母親飲食之嘗田租谷外,其餘均作六股均分。本件代書人曾利元。
參考資料
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61。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