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名稱
咸豐7年張林氏等立社賣盡根田水田契字併契尾
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政府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契約
歷史分期
1851-1861(清代-咸豐)
1875-1895(清代-光緒)
創作者/製造者
立契人張林氏仝孫張長喜、張河水,代書人楊榮淑
尺寸/重量
長度(X軸):104cm 寬度(Y軸):62.4cm 重量:90.3g
關鍵字
土地買賣契約、石蘭庄、福德爺祀、臺灣縣正堂
文物描述
本組為咸豐7年(1857)11月,張林氏等給福德爺祀內人等之立社賣盡根田水田契字與契尾。在契字中載明,張林氏仝孫張長喜、張河水等由於缺錢使用,因此決意將先前承墾戶蘇賢彩給墾,坐落石蘭庄,帶圳水灌溉充足,每年繳納小租谷19石之水田,在中人李仕俊的仲介以及劉阿興等人的見證下,以佛銀130大圓賣與福德爺祀內人。本件代書人楊榮淑。本件蓋有石角庄給墾首長行戳記戳印。光緒15年(1889)12月,臺灣縣正堂發給其編號718號之契尾,上面載明買賣地點位於石蘭庄前,價銀91兩,納稅銀2兩7錢3分。
參考資料
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23、32。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