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民間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契約
尺寸/重量
長度(X軸):43.3cm 寬度(Y軸):43.9cm 重量:13.4g
文物描述
本件為咸豐7年(1857)10月,大甲西社番連登烏目給宋蔭之立贌耕契字。在契字中載明,連登烏目由於缺錢使用,因此決意將祖父遺留下來,坐落土名下龜殼庄前之魚寮埔園,在中人番東天機的仲介下,以佛銀21大圓典與漢人宋蔭,並說明每年應納口糧大租谷4石正。本件代書人黃定安。本件蓋有連登烏目戳印。
參考資料
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59。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