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名稱
光緒6年大甲西社番婦巧養市烏目給曾清溪立出贌耕田契字
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民間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契約
尺寸/重量
長度(X軸):51.9cm 寬度(Y軸):51cm 重量:24.9g
文物描述
本件為光緒6年(1880)12月,大甲西社番婦巧養市烏目給曾清溪之立出贌耕田契字。在契字中載明,巧養市烏目由於缺錢使用,因此決意將繼承父兄烏目連登遺留下來,坐落土名崩山後國姓廟,帶大安溪圳水灌溉之田園,在中人王貴的仲介以及夫婿潘水的見證下,以佛銀600大圓贌曾清溪耕種。雙方約定每年6月需繳納大租粟2斗,不得延誤;其田限耕8年,8年後業主備妥磧地取回原契。本件代書人為巧信。本件蓋有巧信、君乃萬秀、巧烏目裔養市等戳印。
參考資料
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59。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