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名稱
同治12年蔴裡蘭社番后向孝希立贌耕收過磧地並胎借銀契字
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民間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契約
尺寸/重量
長度(X軸):55.9cm 寬度(Y軸):57.2cm 重量:24.7g
關鍵字
牛埔仔庄、磧地銀、理番分府、岸裡社、岸西社
文物描述
本件為同治12年(1873)7月,蔴裡蘭社番后向孝希給廖承頂之立贌耕收過磧地並胎借銀契字。在契字中載明,后向孝希由於缺錢使用,因此決意將繼承阿打歪斗向士遺留下來,坐落牛埔仔庄,帶圳水灌溉充足,每年租谷11石5斗,且無須繳納社費之水田,在阿敦阿茅、阿沐茅格、阿沐加己的見證下,以此田向原耕人廖承頂收過磧地銀5圓5角,並抵押借出66大圓。雙方約定以田地的租谷作為利息。本件蓋有理番分府給岸裡社總通事潘國恩長行戳記、給岸西社甲首長行戳記等戳印。
參考資料
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35。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