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民間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契約
尺寸/重量
長度(X軸):43cm 寬度(Y軸):42.5cm 重量:13.8g
文物描述
臺灣土地買賣慣習中,有所謂「找洗」之存在,也就是所有物轉移完成後,賣方可再向買方或典主增添買賣或典讓價金。本件為光緒13年(1887)10月,大甲西社番潘振給莊振勝號之立墾求找洗契字。在契字中載明,大甲西社番潘振曾將承自烏蚋加已之埔田賣給張角,張角又典給郭和,道光21年(1841)郭和又轉典給莊振勝;現今由於缺錢使用,潘振在中人潘愛汝的仲介下,向莊振勝號找洗出佛銀3大圓。本件代書人黃集福。
參考資料
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22。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