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民間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契約
尺寸/重量
長度(X軸):47.2cm 寬度(Y軸):49.9cm 重量:19.1g
文物描述
本件為道光9年(1829)12月,大甲西社番烏蚋加已給張秀等之立開墾永佃契字。在契字中載明,大甲西社番烏蚋加已由於缺錢使用,因此將決意祖父遺留下來,坐落土名下大安庄之荒埔,在中人任仔的仲介以及阿武的見證下,以佛銀39大圓典與張秀、張□、張□兄弟三人。本件代書人郡迺。本件蓋有烏蚋加已、任仔、郡迺、阿武之戳印。
參考資料
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15。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