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8.1cm 寬度(Y軸):9.6cm 重量:0.6g
文物描述
1.本物件為臺灣專賣局糯米酒商標,中央以紅框圍著大字寫著「糯米酒」,下方標明為臺灣專賣局出品,定價為四拾錢。整體保存完整,底部有稻作圖樣作為背景。2.專賣局源自日治時期公賣制度,隨著臺灣總督府的財政需求,先後制定了各項專賣政策,如鴉片、菸草、酒、鹽、樟腦,提供了臺灣總督府很大的財政收入,紓解財政困難。中華民國政府接收臺灣後,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繼續實行專賣制度,並在總督府專賣局原有的專賣項目中加入了火柴、石油、酒精等,戰後百廢待舉,專賣項目的收入因此成為了政府穩定的財源。
參考資料
1.高德瑋,2013。日治時期臺灣的火柴專賣。南投: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2.顏清梅,2006。二二八事件前的台灣省專賣局(1945-1947)-以《民報》為中心的觀察,臺灣文獻,57(4):383-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