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文名稱
臺灣總督府三等郵便局通信手葉錦文願ニ依リ本職ヲ免ス昭和十三年七月二十日臺灣總督府交通局
尺寸/重量
長度(X軸):31.4cm 寬度(Y軸):22.9cm 重量:10.2g
文物描述
1.本件為臺灣總督府交通局1938(昭和13)年7月20日核發給葉錦文之自願離職許可文書,葉錦文時任臺灣總督府三等郵便局通信手(相當於今日地方郵局辦事員),依願免本職。日治時期,郵局體制分為三等級:大都市設一等局,次級都市設二等局,由臺灣總督府遞信部直轄運營。其他街(鎮)庄(鄉)及市區分局,均為三等局,都是由遞信部委派專職局長包辦運營。由於受權的局長為著較多利益,就以節用人員來達目的。三等局服務人員,工作量多待遇薄,任職後多轉參加臺灣遞信部主辦「臺灣遞信講習所」進修,以便可轉職到二等局以上之郵局服務。
2. 文書原文全文:「臺灣總督府三等郵便局通信手葉錦文 願ニ依リ本職ヲ免ス 昭和十三年七月二十日 臺灣總督府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