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名稱
淡水簪花仕女牌福爾摩沙貿易公司烏龍茶商標紙
外文名稱
Flower Girl Formosa Ooloong Tea
歷史分期
1861-1875(清代-同治)
1875-1895(清代-光緒)
1895-1945(日本時代)
尺寸/重量
長度(X軸):32.4cm 寬度(Y軸):38.9cm 重量:1.7g
文物描述
1.本物件為淡水福爾摩沙貿易公司烏龍茶商標紙,中間寫有「FLOWER GIRL」字樣,為其品牌名,中央「EXTRA CHOICEST」、「CAREFULLY SELECTED」意即特選、精選之意,「FORMOSA OOLOONG」即為福爾摩沙烏龍茶。下方為其商行名「THE FORMOSA MERCANTILE CO TAMSUI」。商標紙本體以紅色為底,中央有一和服女子手持捧花,四周以諸多花朵與幾何線條圍起作為裝飾。
2.西元1858年,天津條約議定臺灣開港,開啟了國際貿易大門,淡水、基隆、打狗和安平開放
參考資料
1.黃頌文,2012。清季臺灣開港前後英商杜德與寶順洋行的崛起(1850-1870)。臺北:東吳大學歷史學系碩士論文。
2.李佩蓁,2011。安平口岸的華洋商人及其合作關係--以買辦制度為中心(1865-1900)。臺南:國立成功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