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民間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契約
尺寸/重量
長度(X軸):33.2cm 寬度(Y軸):50cm 重量:16.7g
文物描述
本件為嘉慶21年(1816)2月,許最先給鄭天送之立典契字。在契字中載明,許最先由於缺錢使用,因此決意將繼承父親分家後所得,坐落土名屘仔山,面積1分7厘,每年繳納大租粟1碩3斗6升正庄栳(碩為石,即10斗;栳為2斗5升之容器)之旱園,在中人堂叔寬老的仲介以及母親陳氏的見證下,以銅錢8千文錢典與鄭天送。本件代書人英叔公。
參考資料
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25。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