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民間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契約
尺寸/重量
長度(X軸):49.7cm 寬度(Y軸):49.6cm 重量:14.8g
文物描述
本件賣杜絕盡根契字是明治38年(1905)阿緱廳港西下里陳吉生將先前已出典110大員的田再向承典人收到10大員找洗銀所立的賣杜絕盡根契字,亦即本件買賣價銀為120大員。契約保存完整,知見人、立契人下方有指印,為中人、代筆人下方蓋有紅色小印。右上方貼有以11行紙書寫的「戶籍證明書」,即證明陳吉生是已故父新陳再傳的相續人。
參考資料
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23。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