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民間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契約
尺寸/重量
長度(X軸):46.2cm 寬度(Y軸):50cm 重量:11.7g
文物描述
本件賣絕契是嘉慶22年(1817)新埤庄鄭燕居、鄭志成兄弟將坐落土名加走庄西堯湖的田賣給后潭庄王賢,價佛面銀310大員,契約摺痕處有多處破損及水漬痕,知見人母親廖氏下方有指印,為中人、立契人下方有花押。由於契約未附有契尾,契約上也沒有官防印戳,屬於未經官方認證的「白契」,有別於經官方認證後取得契尾的「紅契」。
參考資料
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23。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