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20.5cm 寬度(Y軸):28.1cm 高度(Z軸):0.1cm 重量:5.9g
文物描述
本件為大正2年(1913)2月4日王永綿給鄭炎之持分胎借金證書。大槺榔西堡太保庄番地王永綿透過中人楊耳,向鄭炎借出250圓,並以大槺榔東頂堡府番庄九筆土地作為抵押。雙方約定大正4年2月4日時還清,每年2月末交付利息70圓。本件代書人為陳天降。(原文如下)(第一頁)持分胎借金證書 一金弍百五拾円也(印花) 右借用金額 一為胎物表示:土地九筆列明於後 一元金清還期:大正四年弍月四日滿四箇月 一利息額:每壹箇年利息七拾円也 一利息交納期:每年弍月末日交納,不敢拖欠分文。 拙者今因乏項別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