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9.6cm 寬度(Y軸):13.4cm 重量:1g
文物描述
此為一選舉宣傳單,為陸愛華的臺南縣縣議員候選人的選舉宣傳單,此物件正面印有陸愛華的照片,並註明候選人登記的號碼為11號,且印有陸愛華的辦公室聯絡地址以及電話。背面則印有陸愛華的學歷、經歷以及此次選舉的相關政見。 此物件提到的陸愛華,曾擔任臺南縣議員,後擔任臺南縣永康市(現為臺南市永康區)的市民代表會主席,後於2002年參加台南縣永康市的事長選舉,但並未成功當選。 臺灣的縣市議員選舉始於日治時代,在1935年6月臺灣總督府發佈《市會議員及街庄協議會員選舉規程》後,在該年的11月22日舉行全臺第一次地方民意代表選舉,此次選舉,選出的民意代表官選、民選各半,而選出來之議員僅具議決權,不具有提案、質詢等權責。後在國民黨政府派員接收臺灣後,1945年臺灣行政長官公署公布「臺灣省各級民意機關成立方案」,並於1946年辦理間接選舉產生縣市參議員。而在1950年,舉辦了第1屆民選的縣市議員選舉,臺灣民眾得以選出為自身權益喉舌的議員。
參考資料
陳翠蓮,2007。臺灣全志(卷四):民意機關篇,南投:國史館臺灣文獻館,頁:360-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