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78.9cm 寬度(Y軸):54.5cm 重量:26.6g
文物描述
此物件標題為「動員戡亂時期自由地區增加中央民意代表名額選舉 選舉公報」,投票日期為1978年12月23日,編印單位為臺灣省臺南市選舉事務所,此份公報羅列候選人名單及其學經歷、政見。 對於增額中央民意代表選舉的出現,始於種種因素。中華民國憲法於1946年制定、1947年公佈且實施,但國民黨政府在1947年制定「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凍結憲法部分條文,且中華民國政府在這段期間喪失了大陸地區的統治權,上述因素下,依據「大法官釋字第76號解釋文」,因而第一屆中央民意代表的任期得以無限延伸。1969年,政府開始推動首次的中央民意代表增補選,而後在1972年再次舉辦增補選,並開放局部改選以及定期改選。此後,在1975、1983、1986、1989年都設有增額立委選舉。由於選舉的名額在全體立委總額的比例有限,議會政治中相互制衡的效益較不顯著。然而選舉發揮了提升民眾政治意識的作用,也為「黨外」運動提供發揮的場域。
參考資料
江大樹、陳仁海,2007,臺灣全誌(卷四)政治誌•選舉罷免篇,南投: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