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政府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契約
尺寸/重量
長度(X軸):62.9cm 寬度(Y軸):50cm 重量:12.4g
文物描述
本件親立杜賣盡根田厝契字與契尾是嘉慶2年(1797)胡公仕、胡台福兄弟將坐落淡水興直保庄山腳土名內庄仔的田賣給黃元華,價銀清水鏡銀1,160大員。契約保存不良,有多處蟲蛀痕跡及水漬痕。契尾破損更為嚴重,無法辨讀內容。董事下方印有「淡分府給明志書院董事林啟泰戳記」,田僯、原中、在場見、為中人、知見銀人、立契人下方有花押。
參考資料
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23、32。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