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政府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契約
歷史分期
1821-1851(清代-道光)
1875-1895(清代-光緒)
尺寸/重量
長度(X軸):79cm 寬度(Y軸):55.3cm 重量:12g
文物描述
本組為道光17年(1837)1月,林和尚給陳四海之立轉典園契字與契尾。在契字中載明,大坵田東保安溪藔庄林和尚由於缺錢使用,因此決意將繼承祖父分分家後所得,土名大崙腳望高藔之蔴份園,在中人胡堓官的仲介以及林文淵的見證下,以94大圓賣與陳四海。本件代筆人林和尚。光緒18年(1892)10月,雲林縣正堂給其編號布字2330號之契尾,並註明此次買賣地點位於大崙腳望高藔,價銀68兩8錢,納稅銀1兩9錢7分4厘。
參考資料
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23、32。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