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政府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契約
尺寸/重量
長度(X軸):81.2cm 寬度(Y軸):55.8cm 重量:16.8g
文物描述
本組為道光2年(1822)7月,黃來成等給林大有等之立杜賣契字與契尾。在契字中載明,黃來成、黃過生由於缺錢使用,因此決意將繼承祖父母遺留下,經分家後所得,座落大甲東庄後,面積3甲6分,帶埤腳庄大埤壹口泉流通灌溉,每年納大甲東社番大租谷26石1斗4升庄之水田,在中人房叔祖黃奇的仲介及見證下,以710大圓,合440兩2錢賣與給林大有、林志聰。本件代筆人黃來成。道光2年(1822),淡防廳正堂給其編號布字591號之契尾,並註明此次買賣地點位於大甲東庄,價銀440兩2錢,納稅銀13兩2錢6厘。
參考資料
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3。南投市:臺灣古文書學會。